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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想不想回家  (第3/4页)
中最幸福的几年。    爹娘给他起名叫盛玥,他们教他识字说话甚至修灵,可是一切都在这样生活了三年后发生巨变!    无数的黑衣人从天而降,为了保护他,二人屠杀了无数人,却仍有源源不断的人冲上来。    盛玥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如此嗜血,漫天的凶光似乎比落日森林最凶恶的异兽还要令他感到害怕。    可是母亲却温柔的擦拭着溅到他脸上的血,温柔的叮嘱他往落日森林最深处跑,说爹娘处理完这些人马上就去找他。    讲这些话的时候,她甚至还在温柔的摸着他的脸笑。    他信了。    他在森林里一处隐蔽的洞xue里躲了三天三夜,直到按耐不住跑出去却只看到爹娘已经发僵的尸身。    当时的盛玥痛苦无助,在原地守着爹娘的尸身不断嘶吼,嘶吼声惊走了附近的灵鸟,直到晕厥过去。    醒来后便是麻木,沉默。    不发一语的将他们二人的尸身努力搬到落日森林最初遇到他们的地方,刨了坑,埋起来。    然后想到了什么,跑到远处又折回来,在埋葬着两人冒尖的土堆上分别插了一只小花。    爹娘说送花给人,这是人类表示喜爱的意思。    希望他们在另外那头也能感受到。    从那以后,盛玥再也没有说过人类的语言。    他的脾气越发按耐不住的暴躁,修灵后的他再也不会因为打不到猎物而挨饿,却失去了最初的家。    被抓住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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